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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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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根据水利普查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月活动布臵会》精神,为加强水利普查经费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在开展20xx年度水利普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检中,以县牵头、由县水普办、水利局纪检组、县财政局农业股、水利局财务室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水利普查专项经费检查工作组,对本县20xx年度水利普查经费开展检查。

  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普经费的预算情况

  为加强我县水利普查工作的实施,确保水利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讨论研究全县水利普查经费的预算和编制。在落实预算方案和编制资金计划中,认真遵循合理开支、厉行节约的方针。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我县20xx年长和20xx年度水利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并编制了管理、使用、监督、审批等资金管理措施。在资金

  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漏洞。(20xx年至20xx年水利普查经费预算书见附件)。

  二、水普经费的落实情况

  自党作出开展第上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决定后,我县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开展水利普查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经费上做到及时划拨,落实到位。20xx年度我县水利普查专项经费预算共计127.5万元。实际到位情况为80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拨付50万元,区级资金30万元。原计划下拨的.90万元(分两年拨付)至11月15日止,尚未到位。

  三、水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一)检查水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其主要是以下这些项目的使用情况:我县水利普查专项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明确规定专款专用,实行分级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多人批准,多头开支的乱象发生。对重大开支,由水普办作出资金使用项目报告书,呈报县批准,对重要采购物质计划,由县采购办根据所需设备和设施计划进行采购。至20xx年11月15日,我县各项水利普查专项经费共计开支61.4505万元。(详见附表):

  1、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费及办公耗材开支;21252.92元;

  2、制作水利普查清查、普查各种表格及复印打印费情况;2.1161万元;

  3、各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费用情况;11.30万元;

  4、购买设备费用20.433万元;其中办公室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相机、录音笔、移动硬盘、文件柜等及第一批购买gps定位仪、数码相机、u盘等共计7.155万元元,第二批购买设备rtkgbs仪10万元;流速仪1.8万元;佳能7d相机一台1.478万元。

  5、乡镇和村级普查员补助费用发放7.66万元;其中乡镇普查经费2.35万元,村级普查员5.31万元。

  6、车辆油费2.7万元;

  7、水利普查办公室维修费用情况;0.6805万元;

  8、文件保密柜0.17万元。

  9、水利普查宣传费用情况(未统计);

  10、空间数据采集2万元(未付);

  11、水土保持外业采集费用情况。4.56万元;

  12、各类差旅费1.7882万元;

  13、水普办聘请人员工资1.094万元;

  14、招待费0.5808万元;

  四、自检自查的工作重点。

  我县在这次水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自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经费使用是否超标准范围,内容任务是否自行调

  整,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有无虚列项目资金支出、白条抵押、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支付进度、合同等,是否采用拨付的形式拨付到乡镇等进行重点排查。 经过认真细致的自查,我县20xx年度水利普查经费无违反上级规定的现象。

  五、重大项目招投标和采购方面的自检自查。

  (一)、在开展水利普查重大项目招投标与非公开招投标的对外委托项目情况检查中,我县在这些方面,一是因技术力量不足和设备不齐备等问题,与有关方面共同签定协议,分别就“水土保持野外调查”和“空间数据采集”两项科目委托开展普查。这次非公开招投标协作由县批准,经公开协议落实。共投入资金6.5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4.56万元,空间数据采集2.00万元。目前水土保持野外水蚀调查已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空间数据采集正在扫尾阶段中。

  (二)、对重大设施设备的采购,我县严格按照《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或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按批准的方式执行,以保证采购行为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于非公开招投标的对外委托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合同审查管理,无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现象的行为。在具体实践工作中,我

  县的水利普查重大设备设施均由县掌控,并由县采购办按计划和要求给予采购。

  六、存在问题:

  我县在组织开展水利普查经费专项资金的活动中,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下拨资金迟迟不到位,影响到我县水普工作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计划落实;二是资金的分类上有科目掺和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有的差旅费与培训费混合,有的办公费与耗材归类难以细分;三是“两员”补助因无上级明文规定,在执行上存在一定难度;加上资金不到位,下一步“两员”的补助计划难以落实。

  七、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这次水利普查专项资金大检查,我县在今后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上,要继续加强财经纪,严把资金申请使用、审核、审批、督察和财务的科学管理,使水普工作得到良好的正常的开展,为民生水利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南丹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1月18日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了20xx年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争取到位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42.25万元。其中,内贸专项资金30.95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11.3万元。其资金分别是20xx年家电以旧换新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20xx年家政就业培训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配套工作经费0.5万元,20xx年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11.3万元。其中,家电、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已开支,其余资金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开支。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商务局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鸿担任组长,三位副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自查

  按照这次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各股室下发检查工作通知,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现场检查

  由组长牵头,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线上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工作,以对照支出账目、实地走访企业的形式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三、存在的不足

  区财政暂时未将内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而我局无内贸工作经费,内贸工作经费只有从内贸专项资金及局其它经费中调摆支出。

  四、今后的工作建议

  我局将严格执行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区的商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乡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香政纠办3号《关于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及时对全乡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涉及三大项,,我乡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截止8月7日,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自查情况

  (一)、20__年度和20__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扶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0__、20__两个年度上级没有按排洛吉乡,没得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20__年县扶贫办按排了“扶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4万元,其中劳动力培训转移1期2万元,野猪养殖培训1期2万元,以上两项由县科技局统一负责培训,我乡负责培训人员组织2期,项目资金直接由县科技局拨付核算。

  (二)、20__年度和20__年度良种良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1、良种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20__年我乡良种补贴拨付到位资金为2.41万元;20__年我乡良种补贴面积为中稻172亩、玉米4496亩,拨付到位资金为 2.34万元。

  2、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情况:

  20__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7177亩,拨付到位资金为 8.16万元;20__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7177亩,拨付到位资金为24.06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发放情况:

  20__年我乡实有能繁母猪 1124头,上级拨付资金 3.84万元,每头实发50元。乡垫付1.77万元,合计发放5.62元。

  20__年我乡实有能繁母猪1254头,应发补贴 12.54万 元,上级拨付资金8.79万元,仍有3.75万元缺口资金,由乡财政垫支3.75元。

  20__年、20__年度发放资金采取抽调乡纪委职工及兽医站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各村、各村民小组进行统计,并做好补贴制度的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并将统计数据到各村进行张榜公示,最后由工作组将现金直接将现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__年全乡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3815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86%以上,占全乡总人口的81.5%。全年共减免4828 人次,共补偿资金132870.8元,其中:门诊4712 人次,门诊补偿金额73600.8元;住院116人次,补偿59270元。

  20__年度全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0020元。到12月底止,全乡参合农民累计住院总费用160568.4元,累计补偿金额96341元,全乡参合农民累计门诊总费用5427人次,累计补偿金额71967元。截止20__年底共计补偿168308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__年、20__年三大项目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乡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乡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乡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使财政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将惠农资金进行划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乡多年以来,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已将上述三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入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向广大农民群众予以公开,乡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建议上级部门不仅要从财务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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