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按照新的规定,需要先去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然后有三十天冷静期,三十天期满后的再一个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再去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不去均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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