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用给钱,在拘留所里是不需要交生活费的。在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由国家财政支付。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机关提请本级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Copyright © 2019- ahlxtv.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